洗潔精不宜多用:
有人認為,洗滌劑殺菌、消毒、去汙力強,放得越多,洗得越幹凈,浸泡時間越長效果越好,事實上這是一種誤解。市場上出售的普通洗滌劑只能機械地消除果蔬表面的大部分農藥殘余,但不具備消毒、殺菌功能。
相反浸泡時間過長,細菌會隨著洗滌殘液進入人體。洗滌劑洗後的餐具需用自來水漂洗兩次以上,洗滌劑濃度應為百分之0.2~0.5,浸泡時間根據果蔬表皮的不同情況而定。草莓之類表皮不光滑,浸泡十幾秒即可,用流動清水反復沖洗。
另外多種洗滌劑、消毒劑的混合使用對人體健康有害。含氯的清潔劑(漂白粉、清毒液)與含酸的消毒清潔劑(潔廁靈)混用或漂白粉與含氨類清潔劑合用時會產生有毒的氯氣,致使眼、鼻、咽喉受到刺激,引起炎癥,導致中毒,對人體會造成致命的危害。
毒性危害:
餐具洗滌劑中常用的表面活性劑有直鏈烷基苯磺酸鈉(簡寫為LAS)和直鏈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簡寫為AES)。根據對這兩種表面活性劑的急性口服毒性的研究,確認LAS的LD50為0.5~2.0克/千克;AES的LD50為1.7~5.0克/千克。此毒性範圍與食用鹽和小蘇打相當,應屬無毒物質。
洗滌劑中表面活性劑的濃度一般只有百分之15~20,經沖水稀釋後約為百分之0.1~0.15。如根據漂洗1次來檢測洗滌液殘留的表面活性劑的量來估算,每只盤子上沾有的表面活性劑僅為0.0009毫克。若以每人每天需使用20只盤子計,則每天每人攝取量為0.018毫克;如漂洗兩次或用自來水沖洗,則攝取量更微不足道。據相關研究,每人每天攝取表面活性劑的量在0.3~3毫克是安全線。那麽,用餐具洗滌劑洗餐具後,餐具上殘留的量遠低於此線,因此,可以認定是安全的,消費者可放心使用。